安徽证监局1月9日公布对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。经查,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。“22国厚01”债券中,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,未按《募集说明书》约定的期限归还。二是信息披露不及时。存在逾期负债与重大诉讼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形。三是信息披露不准确。年报中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。这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落款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。